第14条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所称开发总成本,指徵收私有土地之现金补偿地价或协议价购地价、有偿拨用公有土地地价、公共工程费用、土地整理费用及贷款利息等项之支出总额。
民营
private-ow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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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例句
第7条本条例公布施行前经行政院核定之新市镇特定区计画範围内之私有土地,开发主管机关应于分期分区开发前,依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协议价购。
1999—2001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私营企业百强单位”和“市工商免检单位”。
上海倍平高周波设备有限公司由一批高周波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体制转制发起筹建的新型民营高科技企业。
摘要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人力资源困境,是由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制度障碍、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创新和品牌意识、企业文化氛围不浓等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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