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的正确性;由于装不良或者上述资料不正确,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经】 件数
number of packages
暂无补充释义。
相关例句
第七十五条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符,在签发己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
受益人装船通知传真件,装船日后2天内传真给申请人,显示货物详细信息包括船名,装船日,提单号,包装数和重量,汇票金额以及信用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