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法】 项, 款, 目
sub-paragraph
暂无补充释义。
相关例句
二、依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申请者,为同名直系尊亲属国民身分证、户口名簿、户籍誊本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
一、依第一款规定申请者,为载有原姓名之证件。
一、依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申请者,为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之证明文件。
三、依第一项第三款规定申请者,为同姓名者之户籍誊本。
sub-paragraph
暂无补充释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依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申请者,为同名直系尊亲属国民身分证、户口名簿、户籍誊本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
一、依第一款规定申请者,为载有原姓名之证件。
一、依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申请者,为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之证明文件。
三、依第一项第三款规定申请者,为同姓名者之户籍誊本。